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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安仲裁|广东案:全国首个比特币仲裁裁决因侵犯社会公共利益被撤销

imtoken钱包官方 2023-07-30 05:08:43

介绍

近期,比特币价格创下 4 万美元的新高,比特币总市值超过阿里巴巴。深圳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8月21日作出的(2018)深仲裁字第64号)仲裁裁决是国内首个比特币相关仲裁裁决,备受关注。2020年4月26日,深圳中院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撤销该仲裁裁决。法院认为,仲裁裁决判给高哲宇以等值比特币的美元赔偿李斌,然后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实质上支持了比特币与合法货币之间的兑换和交易,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仲裁裁决应予撤销。

裁判文书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特719号民事裁定书(2020年4月26日))

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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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日,云丝路企业与高哲宇、李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云丝路企业将其持有的吉克斯公司5%股权以55万元转让给高哲宇,李斌委托高哲宇进行个人数字货币资产的财务管理,高哲宇并未归还李斌的相关资产和收益。根据数字货币资产产生的收益,李斌同意向云思路企业支付30万元的股权转让费,而不是高哲宇,高哲宇直接向云思路企业支付了25万元的股权转让款。高哲宇将李斌委托理财的所有货币资产(20.13比特币、50比特现金、12.66比特币钻石)归还给李斌' s 电子钱包分三个阶段。协议签订后,高哲宇未履行合同义务。云丝路企业、李斌根据其与高哲宇于2017年12月2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8年1月10日,深圳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纠纷。云思路企业、李斌、高哲宇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适用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云思路企业与李斌申请仲裁,主要请求为:将云思路企业持有的吉克斯公司5%股权变更为高哲宇名下,高哲宇向云思路企业支付25万元,高哲宇向李斌返还数字货币资产20.13 BTC(比特币)、50 BCH(比特币现金)、12.66 高哲宇向李斌支付了10万元的违约金。 BCD(比特币钻石)资产等值 493,15 美元8.40 美元和利息。仲裁庭认为,高哲宇未按照涉案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双方同意并认为比特币具有财产意义比特币赔偿,构成违约,应予赔偿。仲裁庭是指李斌提供的okcoin.com网站上公布的关于BTC(比特币)和BCH(比特币现金)的合约履约时间点。) 收盘价公开信息,预计应赔偿的财产损失为 401,780 美元。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上述网站对数字货币的定价没有合理依据,不可信。其次,仲裁裁决高哲宇退还等值数字货币的美元,并按照裁决当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以人民币结算,变相支持数字货币兑换合法性。币,并涉嫌支持非法销售代币票和人民币。非法流通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撤销仲裁裁决。二、裁决事项不在仲裁协议范围内。《股权转让协议》规定,高哲宇需要履行的是归还数字货币义务,高哲宇不同意退还等值数字货币的美元,也不同意数字货币的定价。比特币、比特币现金等数字资产不是特定对象,高哲宇可以退还李斌比特币、比特币现金等数字货币的,仲裁庭应当按照约定要求高哲宇返还比特币、比特币现金等数字货币。数字货币而不是赔偿损失。三、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云丝路企业颁发的证书由李斌交出。30万元的股权转让现金收据是伪造的。四、仲裁服务程序不合法,导致高哲宇不知道仲裁规则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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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决及其理由

深圳中院认为,本案系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审查。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所涉仲裁裁决是否违反公共利益。《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明确规定比特币赔偿,比特币不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市场上的货币使用。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扰乱金融秩序,影响金融稳定。涉案仲裁裁决,高哲宇以等值比特币的美元赔偿李斌,再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实质上是变相支持比特币与法定货币的兑换交易,不符合本案精神。上述文件违反了公共利益。,仲裁裁决应予撤销。申请人高哲宇提出的其他申请理由,法院不再审查。综上所述,申请人高哲宇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部分理由是成立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实后,依照《人民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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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9 月 4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和融资风险的公告》。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管理;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业务;公众应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和交易的风险隐患;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此后,各大代币交易平台纷纷开展清算活动。财安公众号整理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司法案例和规则。《蔡安仲裁 | 涉及比特币的最新司法规则》。

在本案中,法院认为,以美元等值比特币进行赔偿,然后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实际上是变相支持比特币与法定货币的兑换交易,违反了社会和公共利益。仲裁裁决应予撤销。也就是说,如果仲裁裁决支持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赎回和交易,则违反了金融法规,构成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犯。根据第三款的规定,仲裁裁决依职权撤销。这一点值得广大仲裁机构和仲裁员重视。在此类案件的裁决中,应避开上述红线。

上诉人闫向东、李敏、孙飞、岑胜芳于2020年5月6日审结的与被上诉人李胜彦、Brandon Smit的财产损失赔偿纠纷案,可供参考。也就是说,保护比特币作为网络的虚拟财产。如果无法退回比特币,则应以折扣价进行补偿。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财产受损时的市场价格、被侵权人获得的财产价格、侵权人获得的收入、双方主张的赔偿金额等因素,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本案一审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犯他人财产的,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财产损失。一审法院裁定,四被告共同向受害人返还了Skycoin核心开发者18.88个比特币和6466个Skycoins。比特币和Skycoin当天公布的收盘价和当日美元价格,比特币42,206.75元各补偿,Skycoin补偿80.@ >34元一个。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系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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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争议焦点在于:1.比特币是否具有财产属性,是否应受法律保护;2.上诉人是否应将比特币退还给被上诉人,如果不能退还,是否应赔偿被上诉人的损失以及赔偿金额如何确定。关于第一个争论点。法院认为,比特币是网络的虚拟财产,应受法律保护。比特币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和支配性的特点,因此具有权利客体的特点,符合虚拟财产的要求。虽然部委文件否认了货币这种“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上述规定并不否认其作为商品的财产属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禁止持有比特币。关于争论的第二点。法院认为,上诉人前往被上诉人住所,以控制手机、限制自由、殴打、威胁等手段,迫使被上诉人将其持有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转入闫向东等人指定的账户。 . 该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从民事角度来看,上诉人强迫被上诉人转移比特币的行为侵犯了上诉人的财产权。生效的刑事裁定书还规定,上诉人自愿返还从被上诉人处取得的财物。所以,无论法律规定或上诉人在诉讼中作出的承诺如何,上诉人都应将争议比特币退还给被上诉人。关于有争议的比特币数量。根据被上诉人提交的公证书,争议比特币数量为18.87997062。一审法院按照计票惯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至18.88,没有错。

查封他人财物不能归还的,应当减价赔偿。通常,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考虑损害发生时财产的市场价格、被侵权人获得的财产价格、侵权人获得的收入、赔偿金额等因素。双方当事人主张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在这种情况下,CoinMarketCap.com网站不是发布我国认可的虚拟货币交易价格信息的平台,因此网站上的比特币交易价格数据不能直接作为确定被上诉人损失的标准。被上诉人无法向本院提供他获得比特币的价格,上诉人表示,比特币被冻结,即本案侵权人没有获利。在二审中,上诉人向本院确认了如果上诉人需要将比特币返还给被上诉人,但上诉人无法返还比特币的情况下,如何确定比特币折扣补偿标准。@6.75元赔偿,被上诉人也接受折价赔偿标准,所以本院按照42,206.75元的标准计算每个比特币的赔偿金额。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判决没有不当。在二审中,被上诉人表示自愿放弃对上诉人6466天币的追索,这是对自己权利的惩罚。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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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万和

蔡安管理合伙人

财安管理合伙人叶万和律师具有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MRICS)、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建筑经济师资格;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行业培训专家,国家发改委《PPP法》起草小组核心成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存储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信息来源:蔡安律师事务所